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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里的安置房,村里之前没有正式发布什么截止分配楼房的日期,我宝宝是2月24号入的户口,到3月村里开会通知分配日期到2月1号止,我宝宝将无法享受村民分配房子,这种做法合理吗

其他 2023-12-25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追回
  •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分配方案要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才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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