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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享受过福利分房了,但是早几年以单位为户主,已经购入了房子,这个购入的房子中我已往了多年,但是现在碰到拆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得到这套房子呢。谢谢

拆迁补偿 2023-12-25 15: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已经享受过了福利分房,在有些地区还是能够享受动迁的房屋拆迁的。因为单位分的房子和国家拆迁所享受的房屋政策不一样,也不重叠,所以能够享受到,也就是说遇到拆迁的时候,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
    关于单位的福利分房能不能够自由买卖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看这套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如果有,它就和商品房一样,能够在市场上自由的买卖出售。但是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它的产权性质是不完整的,买卖就会有所限制。
    即使能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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