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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后还能理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5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的认定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车辆维修费等最后注明赔偿是方式及履行期限,并约定若未在限期内履行的解决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一次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的认定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车辆维修费等,最后注明赔偿方式及履行期限,并约定若未在限期内履行的解决方式即可。法律依据:一次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的认定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车辆维修费等,最后注明赔偿方式及履行期限,并约定若未在限期内履行的解决方式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只有单方签字是无效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要双方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签字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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