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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来公司上班,刚到宿舍把脚碰伤了,算的上工伤吗?我是在铁矿上班。公司现在不给算工伤,因为我刚来公司10天。到现在已经半年了,医疗费也没有报销,生活费也没有给。我应该怎样去申请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索赔 2023-12-25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系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算工伤,可以索赔。但伤残等级得鉴定,1-4级是不可以开除的,7-10级赔偿完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5,6级自己提出,是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单位调整岗位还得上班。
    像你这样的评级的话一般在7-10级。合同到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也是可以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法院起诉。
  • 员工受伤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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