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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跟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上面写的保密期限是无限期,离职以后能跟公司卖同类产品吗?

人事争议 2023-12-25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密是属于员工的义务,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对于劳动合同的保密期限,一般情况下是跟随着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因为保密义务是员工的义务,具有富水性,就看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多长?那么保密的协议期限一般也是多久,但是也可以双方另行约定
  •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一般不能超过2年。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是不没有期限规定的,即使保密协议到期后,劳动者仍然不得泄密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的期限不可以是无期限,保密协议期限由双方协商约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离职后要履行保密协议,按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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