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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底商于2021年7月19日和对方签订了10年租赁协议,合同内容写着当天缴纳30万订金。但是对方以当天不能转账为借口,拖到7月23号,只给了3万。至2021年8月13日一毛没再给,并且各种借口,甚至联系不上人。请问:1:合同还有效吗,能诉讼赔偿违约金吗。2:我们有钱再次租赁给别人吗

租赁合同 2023-12-26 10: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无效的,过错反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按实际受损计算。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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