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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遗产继承 2023-12-26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以后,如果名下的房产想要过户给自己的子女,那么首先子女必须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房屋过户的公证手续,然后再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老人去世以后,如果名下的房产想要过户给自己的子女,那么首先子女必须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房屋过户的公证手续,然后再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当中需要用到很多的资料,你比如说首先我们必须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老人户口注销的手续,并且这些资料我们一定要收好,因为将来办理过户的时候是要用到的。
    接着我们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然后我们要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这个一般是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的。这个手续办理好了之后,我们就要到税务局去缴纳相应的税费,虽然是过户,但是我们所需要缴纳的税费还是挺多的,其中包含了印花税,营业税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老人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房屋买卖过户:老人和子女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二、继承房屋过户:继承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继承人准备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其次,前往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过户。
    三、赠与房产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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