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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金额28000  分36期,每期1605元,中间有个担保费是20%  5600元,因为已逾期现在是要求一次性还完清,自己大概算了一下 按三年还款金额一共是57780,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借款的是合法吗

债务追讨 2023-12-26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中“合法”还钱的方式:按照借贷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本付息;提前还款,但要获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因提前还款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的费用;或者在获得贷款人的同意后,延期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民间借贷应注意一下问题:
    1、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合法有效。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支付逾期利息。
    4、禁止高利放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
    1、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2、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3、借款到期的,债务人应当清偿借款本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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