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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实婚姻离婚手续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 2023-12-26 1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办理事实婚姻离婚手续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二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必须要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经确实破裂才可以。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则不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应先补办结婚登记,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要离婚的当事人可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证,等拿到结婚证后,双方可以拿着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民政局审核后认为二人可以离婚的,待其过完冷静期后,为其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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