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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26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有协议约定,则按照协议约定,若没有协议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其中也包括公积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就行分割的。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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