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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如何撤回,有什么规定

其他 2023-12-26 1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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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申请文件撤回的方式: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进行撤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 专利申请文件撤回的方式: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进行撤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 专利申请的撤回方式有:申请人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撤回。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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