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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能够吗

土地纠纷 2023-12-26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范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要求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抵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律法规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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