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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过户需要身份证不

其他 2023-12-26 2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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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车辆过户,这是车管法规所不允许的。正常情况下,必须是原车主和新车主持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由交警现场认定。如果原车主有事的确不能亲自办理,要写委托书,指定代理人办理,但一定要持有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这是我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然的话会出现很多问题。
    想要办理车辆过户没有身份证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再办理车辆过户,在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内,和身份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不可以,办理车辆过户需要的证件如下: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大本);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原车主委托书(委托你办理)(购车协议)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
    (四)项和第
    (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车辆过户不可以用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过户。
    办理机动车过户需要以下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只拿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不能过户。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规定查验机动车。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查询机动车登记、检验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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