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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本来是内江资中人,后结婚户口迁移到湖南,现在因为男方家暴她,需要起诉离婚,目前我姐在成都上班,是否起诉离婚必须去他们男方户口当地法院离婚,可以通过成都法院起诉离婚吗,现在男方跑到我们一个亲戚家里,逼我姐回去见面,男方一家都有暴力倾向,他们没有通过主人同意便进了我亲戚家里,这种可以报警吗

起诉离婚 2023-12-27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因家暴要起诉离婚的,需要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家庭暴力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被家暴了诉讼离婚要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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