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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不交社保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3-12-27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吗
    1、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生效之日起,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如何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本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其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试用期三个月不交社保不合法。试用期也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哪些要件
    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吗:单位三个月试用期内的社保应该缴纳。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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