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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管理范围内员工工作犯错,公司越级处理我降职降薪、移除公司所有工作群、取消上班打卡指纹、工资条、公司OA系统均不能登录、安保人员阻止本人进入公司、2020年年终奖未发放、劳动合同未给我副本,工龄20年,公司却只为我缴纳了5年的社保且并无公积金。现寻求跨省律师

社会保险 2023-12-27 2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不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
    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法律分析: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证据,只要能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就可以,比如说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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