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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拆迁怎样赔付

拆迁补偿 2023-12-28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殖场拆迁赔偿应当按照当地经济水平来制定补偿标准,补偿项目包括养殖厂房的价值补偿,养殖人员与养殖动物的临时安置补偿,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各类搬迁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没有一定的标准。一般养猪场的拆迁标准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地价和生活水平进行评估,然后给出合理的补偿价格。每个养猪场的规模不同,依附程度也不同,需要经过综合评价后才能给出补偿标准。
    赔偿费一般是会包含土地补偿费、征用养殖场、荷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该按土地年产值5倍赔偿;其次是养猪场的绿苗补偿费和附加补偿费,绿苗补偿费一般是根据一个季节作物的产值计算的,如果可以收获,就不会得到补偿。
    多年生经济树种可以移栽到建设单位,收取移栽费用,但不能移栽的,由建设用地单位补偿或者收购;还有农业水利工程和机电排水工程。灌溉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及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件。
    一般来说,迁移或补偿费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法律依据:
    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 法律分析:对于养殖场如何补偿,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以下几种补偿是必须要有的:
    1、土地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的损失补偿;
    3、停产停业的补偿与设备设施搬迁补偿;
    4、厂房的补偿。
    土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地上附着物补偿项包括水井、池塘,铺设的电缆、养殖工具、附属设施等,这些的补偿费要看具体情况来进行。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费每个地方跟每个地方的计算办法都不一样的。对于国有土地上的,一般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另外还有设施设备的搬迁费,这一项也是不能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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