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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年龄涂抹了,能修复原来笔迹吗?

其他 2023-12-29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是否属于作废档案,还需要鉴定之后相关机关再做决定,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 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是否属于作废档案,还需要鉴定之后相关机关再做决定。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
  • 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是否属于作废档案,还需要鉴定之后相关机关再做决定,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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