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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多久才能审结

起诉离婚 2023-12-29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在三到六个月内才能结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当事人因离婚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节不成的,应当依法审判,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且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两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但是因为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具体精确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确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起诉离婚的案件审结期限一般是三至六个月。离婚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均不上诉,十五天后离婚判决生效,离婚事实正式成立。
    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牵涉问题复杂,可以转入普通程序: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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