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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收手机,我去所要,并且承诺不会在带,可老师还是不还XXX

债务追讨 2023-12-29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一般不犯法,但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手机属于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拥有手机的完全的所有权,老师没收手机完全不归还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学生有权请求老师财产复原和归还。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一般不犯法,但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手机属于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拥有手机的完全的所有权,老师没收手机完全不归还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学生有权请求老师财产复原和归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
    1、如果是老师没收后不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学生对于自己手机的所有权;
    2、如果是老师暂时没收然后放假归还,不违法,这是老师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并拒绝归还学生能起诉老师。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拒不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学生作为手机的权利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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