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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前男友之前因为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从我这里借了钱,我都是微信或者支付宝转给他,当初我们没有签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之前找我要钱的聊天记录没有了,现在我想跟他要回这笔钱,我不知道我该怎么拿回这笔钱,我们之间只有转账记录 聊天记录已经没有。叫他写借条他也不写,他就叫我可以去收集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最终是多少就是多少,我目前只有转账记录跟他说让我收集证据然后通过法律程序的聊天记录,这样的情况下 我去起诉他这些钱是否能找回来?

债务追讨 2023-12-30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事实,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转账交易的事实,因此,当事人可以以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违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法律分析:只有聊天记录可以起诉还钱的,不过最好搜集更多有利的证据,比如能够明确双方身份并且确认对方借款事实的通话录音,相对应的支转账电子回单,所有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之间借贷事实确实存在。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但要能够证明就是对方本人在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法律分析:如果有转账记录和对方借钱的聊天记录也可以当做证据,所以钱可以要回来,需要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所以说银行及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都是可以作为起诉证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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