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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简易租赁合同,把价值4万5的叉车租给对方,对方口约定在济宁当地工地使用,但在租赁第二天就联系不上,报警后,公安机关联系其中与合同乙方一起的人,说叉车已在临沂,现在一直联系不上乙方,合同租期为三个月,现叉车已开走有一星期,我这边掌握不了叉车任何信息。乙方当时卸叉车的工地也为他们编造的施工工地,该工地没有任何人认识他们。我这边已自己调取他们卸叉后随即调走叉车的录像。现想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已在租期为由驳回立案,但确存在诈骗行为,我一直联系不上乙方,叉车情况无法掌握。请问我该怎么办。

租赁合同 2023-12-30 13: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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