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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外地上学,想转回本地学校不接收怎么办

其他 2023-12-30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1、转学条件: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准予转学。2、转学程序:(一)县(市、区)内转学:由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二)跨县(市、区)转学:除遵循转入转出县市区有关规定外,还须:①持户口薄及接收学校出具的《同意接收介绍信》到接收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审批;②持户口薄及以上通过审批的《同意接收介绍信》到原就读学校换取《同意转出介绍信》及学籍档案材料,并到原就读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审批;③将以上通过审批的《同意转出介绍信》交接收学校;④由接收学校负责协助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为学生建立新学籍。
  • 学校不同意转学违法。学校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 外省转学籍需要以下手续: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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