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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异自己带娃一直没工作,孩子还小,今天2月份法院就把我所有支付功能冻结了,到现在差不多8个月了,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子女抚养 2023-12-31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社会维修费的,自支付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收费;尚未付款的,由作出提取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不支付社会维持费的法院可以以执行人的名义冻结财产,如果当事人没有支付能力,法院可以停止执行。
    法院发出中止令后,不受适用期的限制。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收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收养手续。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固然是的法院并不是随时可以把冻结的账户上的钱转走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对于未审结的诉讼何全案件可以依法冻结,一般情况下不可划拨。
    没律另有规定除外。如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可先予执行。
  • 在我国若是一方拖欠抚养费,银行卡会冻结的期限要依据其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而定,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在被执行人已经给付抚养费时,法院会依法解除其冻结的账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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