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后在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 2023-12-3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结婚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离婚后结婚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有离婚证的再次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1、有离婚证的再次结婚需要以下证件: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身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4)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需要哪些流程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