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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被小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算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31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受害人的伤害情况,由法律规定完全责任方赔偿的具体数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要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由于旷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应这样认定: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4、其他费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失有:
    1、车辆损失;
    2、其他财产损失。指的是受害人随身或者随车携带的财产发生损失的情况;
    3、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包括误工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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