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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如何判定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2023-12-31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方式: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一方起诉离婚一般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起诉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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