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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婚前19年贷款买了一套房子 23年1月结婚 现在我老婆被债主起诉 欠债20万 是她20年的合同纠纷(那时候没结婚,也不认识她) 如果我老婆没钱还 法院会强制执行 我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我婚前买的房子会被抵押吗

债务追讨 2024-01-01 1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除非贷款机构有证据证明婚前房子抵押的贷款是用于婚后的家庭生活,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个人在婚前由于贷款、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单独债务,除非借贷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所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借款人的配偶无责任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对于办理婚前房产抵押贷款,如果双方没有关于该房产的财产协议的,该房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办理抵押贷款不需要配偶签字;如果该房产已约定为双方共有的,则需要配偶签字才能办理抵押贷款。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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