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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催收人员到欠款人单位进行催收,请问违法么?

债务追讨 2024-01-01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催收是否合法,要看在什么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以及采取什么方式催收债务。如果是在依法成立的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合法的方式催收债务,那么就是合法工作,并且通常情况下是安全的。
    如果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企业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法律不允许的方式催收债务(例如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采取恐吓、殴打等方式),那就属于非法工作。
    采取非法方式催收债务,应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催债,容易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或非法拘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催收应采取正当、平和的方式进行,如采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催收是违法行为。 催收是指通过一定的方法,缩短对应收债权实现的时间。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缩短对某一事件所期望结果实现的时间。
    催收则是对企业坏账或个人欠款进行补救的民事行为。催收的双方为债权方和债务方。如果债务方无力或无心偿还债务,催收方通过一些民事方法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对债务人使用拘禁手段。
    对债务人使用辱骂、威胁、恐吓、殴打等违法手段。24小时贴身跟随债务人。泼油漆、写大字报、在住宅泼大粪等污秽物、打砸债务人财务等手段。使用外挂软件,电话轰炸债务人。
    骚扰债务人亲属。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对债务人使用其他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威胁恐吓债务人的亲属子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则可能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催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催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急需明确具体的主管部门,制定催收行业相关的法律条文,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及法律制度,使催收行为有法可依。美国及中国港台地区都制定了专门的债务催收法律规范,值得参考;
    2、应该出台催收行业相应的自律公约,在行业内进行自我约束和规范。比如可以要求催收公司公开其规范的业务流程制度、投诉处理体系等;
    3、要及时关注高新技术催收手段的发展,更好地平衡获取债务人信息和保护公民隐私两者关系。比如目前有的公司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智能催收,包括自动失联修复、依靠大数据建立催收模型、使用前端机器人发送语音传呼和批量短信等。
  • 【法律分析】
    只要催收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去单位催收,只要没有发生影响或者单位正常工作的行为,就不属于软暴力。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提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那只能去法院起诉或者找催收机构帮忙催收。“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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