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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力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合同审查 2024-01-01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下:
    1、在其营业范围内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则合同有效。
    2、其越权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则合同无效。
    3、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分公司签合同的效力是:对于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有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其效力规定为:
    1、在其营业范围内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则合同有效。
    2、其越权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则合同无效。
    3、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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