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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与其他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他公司没缴纳社保,可以要求他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4-01-01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与用人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你已经与现在就职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现单位缴纳。如单位仍不给缴纳,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公司必须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以,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缴纳社保的责任。
  • 公司并不以一定要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的。如果发的代表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则公司不必为其缴纳社保;反之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了具体职务,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则公司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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