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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其他 2024-01-02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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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法律分析: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并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这一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 教育法的特征:
    1、教育法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
    2、教育法是为人们提供在教育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则。
    3、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4、教育法是以教育方面权利和义务为重要内容并具有普遍性、明确性。
    一、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3、教育的民主性原则。
    4、教育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教育法的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教育作用
    4、保障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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