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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二次销售,鞋子二次销售的标准什么才能换?

消费者维权 2024-01-02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属质量问题的新鞋是可以退换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属穿鞋者的脚存在问题的,只有一种情况可退换货,即新鞋如保持未穿过前的状态、丝毫不影响二次销售,不过达到这状态极渺茫,因新鞋穿过了才知磨脚——新鞋的商标、状态已不是完全没穿过状态。
    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不能退换货了,只能自己想法解决磨脚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法律分析:属质量问题的新鞋是可以退换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经营者出售的鞋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需要提供修理、更换或退货服务,如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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