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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精神疾病的孩送进精神病院,但是不陪护,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1-03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把人送进精神病院,需要很多条件的

    一、目前我国入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有三类:
      第一类是自愿入院患者;
      第二类是保护性强制入院患者;
      第三类是保安性强制入院患者,指肇事肇祸的患者,由公安部门强制收治和决定出院。
      
    二、你说的情况属于:“非当事人自愿”入院患者。
    对此,法律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应当立即指派2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在72小时内作出书面诊断结论等。同时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不得无故限制人身自由。
      对“非自愿”入院的,最重要的是收治程序,核心是“非自愿”入院异议机制。法律规定了严格规范非自愿收治标准和程序,一旦有异议,进行复诊,复诊有异。
  •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
    1、由当事人先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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