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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前后的工龄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其他 2024-01-03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自动离职,工龄是按照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在计算员工的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的工龄在内。企业应当依法向员工发放相应的工龄工资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办理自动离职,工龄是按照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在计算员工的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的工龄在内。企业应当依法向员工发放相应的工龄工资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劳动者可以连续计算工龄的情况: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因行政命令而变更为新的单位;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因执行行政政策而发生合并、兼并、合资等变更为新单位;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生合并、分立、或者投资成立分公司、子公司,致使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被动变更为新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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