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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福建省福州市宏润传媒短视频带货公司骗了6680。我能把它拿回来吗?

诈骗 2024-01-04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1、平台还在运作,还没有跑路;2、有与业务员,老师有聊天记录;3、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转账记录4、交易操作在半年以内;5、亏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6、投资融资融券、指数、个股期权、股票配资、外汇,数字币,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期货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拓展资料:被诈骗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案件能否侦破及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如果案件不能侦破或者赃款赃物被挥霍就不能要回来,否则就可以发还受害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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