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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尾椎骨折,头上缝了6针,事故科判对方全责,但是他买的全险,保险公司大概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法律分析:车祸受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加起来不超过一万八,全部由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承担,超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承担,无商业险就由肇事者承担。再就是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加起来不超过十八万,也全部由保险公司交强险承担,超过的部分也是按照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承担;财产损失是以两千为限,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付。同时机动车如果没有投保保险,肇事者个人也是要按照上述的标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车撞人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为:撞人的治疗费(非报销药品除外)、误工费、护理费在1万元以下的和车辆损失“交强险”全部承担;建议让受伤者去司法鉴定机构去作个伤残等级评定(断、落4颗牙齿以上就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则由“交强险”的10万远死亡补偿和伤残补偿金支付。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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