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土地被跟人强占修路

土地纠纷 2024-01-04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被强行占用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协商,强行霸占土地造成他人损害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期限;
    2、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3、仲裁,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起诉,协商、调解以及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 家里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
    1、腾退土地;
    2、赔偿损失第一,可以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举报第二,可以拨打当地的县长热线或者市长热线第三,可以将此事透露给媒体法律依据:
  • 强行霸占土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