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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四万,没有记录了,他说可以打个欠条有用吗

民间借贷 2024-01-04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2、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3、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 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针对这种没有证据的情况,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权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过三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对方一次进行抗辩的,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
    【拓展资料】
    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针对这种没有证据的情况,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权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过三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对方一次进行抗辩的,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借贷双方在建立借贷关系时,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出具欠条,并保留相关证据,在后期涉及到还款的矛盾和纠纷问题时,需要出具相关证据到司法机关来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情况下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
  • 法律分析:没有转账记录的借条有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出借人不仅要有借款合同,而且还必须证明已经实际将钱交给了借款人,即借款人真正收到了钱合同才成立。转账凭证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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