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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没有离婚,但那个男人没有给我们生活费和女儿的学费。我们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1-05 02: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1、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处理方法如下:(1)婚姻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女方可以起诉,也可以选择离婚;(2)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处理,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3)男方不支付生活费的,符合一定的情形时,女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扶养费。如果不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的,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抚养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婚姻期间贷款离婚后银行如何处理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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