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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户口迁到女方家里,离婚了,男方户口一直在女方户头上,怎么能让他迁走

其他 2024-01-05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走的根据具体流程而定。首先女方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其次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取得开户籍证明;然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规定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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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者向法院请求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孩子户口在女方家需要到户口派出所办理才能迁到男方。当事人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同时带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上《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迁户口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1、凡需迁移者,都必须先由本人提出迁移户口申请;
    2、迁移户口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一张同意迁移户口同意书;
    4、持同意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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