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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银行卡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2024-01-05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不给办银行卡,可以到银监会投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监督时,检查监督人员应出示合法证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合同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
  • 银行不给办卡可以投诉。不给办就投诉到银行。银行规定不能设置障碍,只要用途正当合理,银行要求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外的证件是违规的。不过要区别情况,如果办卡人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失信人,不予办银行卡,是符合规定的,可以在消除失信情况后再申请办理银行卡。现在办银行卡的确很麻烦,如果你是在异地办的话,需要手机号,必须是当事人本人身份证买的,或者你只有到当事人当地去办。那得看是不给办理什么业务。如果说当事人只是要求存取,在银行现金规模允许的情况下,拒绝完全可以进行投诉,而如果当事人要到没有国际结算业务的网点申请办理国际汇兑,那对方拒绝了就正常了。如果是其余的,直接拨打银监会的电话,对银行的行为进行投诉就可以了,如果银行不给当事人办理银行卡,那么当事人直接打银监会的电话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 法律分析: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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