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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我们骨折,对方的主要责任,我们的次要责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5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骨折的,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若是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在上述赔偿的费用基础上,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骨折的,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若是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在上述赔偿的费用基础上,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骨折,责任人应当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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