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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城管抓罚款多少钱?。。。

刑事拘留 2024-01-06 0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城管罚款标准是什么1、城管罚款标准有三点:(1)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2)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3)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城管执法程序是什么1、至少2名执法人员到场执法,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2、口头询问,收集证据(特别是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必须收集证据);3、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4、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6、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签章,当场交付当事人;7、收缴罚款。向当事人收缴罚款必须当场开具省市财政体印制的当场收缴罚没款收据。20元以下当场收取,20元以上缴指定银行(事后难以收取的除外,如流动性较大的处罚对象);8、备案。当天内由执法人员报所在单位备案,月终由所在单位报法制股汇总备案)。
  • 一、城管罚款一般是罚多少1、城管没收东西,一般情形下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下,这是可以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被没收东西的当事人需要依照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违章停车处罚依据是什么1、违反禁令。也就是在标志、标线明确提示禁止停放的区域停车的。其实,这是典型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条款,从而产生了数个法律后果。处罚的标准是100元。不需先行警告;2、违反禁令,驾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的。在禁止停放区域停车的,而驶驶人拒离立即驶离;3、违反停车规定,在不应当停车地点停车的。经警告后,当事人拒绝驶离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处罚标准50元。需要先行警告;4、违反停车规定,停车不规范的。也就是横在车位里,或着,车身距路边石超过30CM的。处罚的标准是50元。不需先行警告;5、乱停车上下客的。也就是横在路中间或停在机动车道上,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的道路上下客的。
  • 城管罚款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一般需要根据违法情节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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