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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得神经性耳聋。我能做伤害鉴定吗?在哪里做?我咨询了很多地方,但都做不到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6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1、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如下:(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被打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一、被打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1、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及其处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 1、需要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看是否属于轻伤。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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