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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3岁。我是孤儿。我可以申请去孤儿院吗?

子女抚养 2024-01-06 10: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各个地方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但总得来说,应该遵循以下认定标准:第一,年龄应该在18周岁以内,成年人不属于孤儿;第二,父母双方均不在或者查找不到,只要父母双方一方存在都不是孤儿。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 1、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3、办理收养登记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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