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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达到收房标准交房,可以收取物业费吗?

业主维权 2024-01-06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 法律分析:没收房不要交物业费,物业费是从业主收房拿钥匙开始收取的。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 法律分析

    申请免物业费如下:开发商尚未交房的,业主有权申请免缴;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的,业主有权申请免缴;物业不具备物价局收费许可的,业主有权申请免缴;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收费不合理的,业主有权对违规费用申请免缴;长期不用属于空置房的,业主有权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或50%申请免缴。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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