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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天正常上班八小时,之后有事儿不想加班,回来了,被领导算旷工了

讨薪 2024-01-06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加班不去不算旷工。旷工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无故不上班的,而加班不属于正常的加班时间,并不算作旷工。如果因此导致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者有合理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算旷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则由劳动局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用人单位规定没加班算旷工,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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