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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宝贝把同学碰伤了,医药费我出的,报销回来的钱应该归谁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9 00: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身损害是指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了被侵权人的人格权、身份权等人身利益受到损害,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和被侵权人受到的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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