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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注销我的户口本怎么办

其他 2024-01-09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户主户口注销后,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
    二、户主死亡注销户口后,如果同一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属,可以更换户主为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户主变更顺序上是原户主的配偶、子女。
    三、如果同一户口本上只有户主一人的,户主户口注销后,户口本会由注销户口的派出所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法律分析:
    一、户主户口注销后,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
    二、户主死亡注销户口后,如果同一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属,可以更换户主为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户主变更顺序上是原户主的配偶、子女。
    三、如果同一户口本上只有户主一人的,户主户口注销后,户口本会由注销户口的派出所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注销。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
    4、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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